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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被告人王銘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賀世達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盜號團夥1天偷5萬QQ號 半年獲利近60萬



2010年8月前後,陳仙正的朋友劉毅從寧波到安徽玩。陳仙正告訴劉毅,用木馬病毒軟件盜竊他人的QQ賬號可以賺錢,他可以提供木馬病毒等軟件,劉毅隻要出電腦就行。正愁沒有發財機會的劉毅一聽很是動心,回到寧波後就找瞭金嘉凱、王銘珺等人入夥,通過購買和租賃的方式湊瞭400多臺電腦,並雇用瞭賀世達等十來個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盜號。



由於這個盜號團夥的成員都不太懂軟件方面的知識,於是陳仙正派瞭一名“技術指導”過來,幫助他們給這些電腦安裝木馬病毒軟件,並告訴他們一些日常維護知識。調試兩三天後,400多臺被控制的電腦主機開始瘋狂地在網上發佈“我的照片.RAR”病毒。



電腦一旦中毒,使用者的QQ就會接到這個貌似普通壓縮文件的“我的照片.RAR”,如果點開裡面的圖片,電腦就會立刻被感染,自動把QQ賬號的密碼發送到一個境外服務器。即便使用者察覺到QQ被盜,想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拿回QQ號,也起不到什麼作用。



這個QQ盜號團夥分為三個窩點,成員間分工明確,有的負責提供電腦、場地和木馬病毒,有的守在電腦前24小時進行盜號,有的負責洗號,有的負責賣號,有的負責看管維護電腦,猶如一個小型網絡公司。



其中一個窩點是專門負責洗號的。所謂洗號,就是先用洗號軟件把被盜QQ號的虛擬資產處理幹凈,比如把Q幣轉光賣光,把遊戲積分、裝備全部拿走。然後,再把售價比較高的靚號、短號從海量的被盜QQ號中分揀出來,在網上按不同的價格出售,以支付寶的方式進行秘密交易。有一部分號碼甚至會流入詐騙分子手中,淪為騙錢工具。



1萬個QQ賬號和密碼的出售價格為300元至1000元不等,該團夥平均每天能盜取3萬到4萬個QQ號,“業績”好的時候,一天能盜號近5萬個。從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該團夥獲利近60萬元。



從2011年開始,北侖公安分局網監大隊註意到瞭這個犯罪團夥。2012年,北侖區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劉毅、陳仙正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個月到三年不等,並各處罰金5000元到6萬元不等。



2013年,王銘珺、賀世達投案自首。





Orignal From: 盜號團夥1天偷5萬QQ號 半年獲利近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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