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午間消息,“韓寒(微博)狀告百度文庫侵權”一案,今日午間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完成一審宣判。合議庭在判決書中認為,百度文庫存在主觀過錯、判賠韓寒經濟損累計失約8萬元,但韓寒方面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等主張被駁回。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6條的規定,要認定百度公司侵權並應承擔侵權責任,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百度公司所實施的涉案行為侵害瞭韓寒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2、百度公司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3、百度公司主觀上存在過錯。
該案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百度文庫在涉案文檔的處理中存在消極等待的行為,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內容傳播,且百度在人工審核時應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文檔侵權。據此,合議庭認為百度在本案中的行為滿足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不過對於韓寒方面的其他主張,例如“要求百度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犯韓寒著作權的行為再次發生”、“關閉百度文庫”、“賠禮道歉”等主張,法院未予支持。
該案的最後判決如下:百度賠償原告韓寒經濟損失3.98萬元及合理開支四千元;駁回原告韓寒的其他訴訟請求。此外,適用同樣法律韓寒另外兩起訴百度案件同時宣判,韓寒分別獲賠2.46萬元及合理開支四千元、1.94萬元及合理開支四千元。
另有郝群、韓璦蓮狀告百度文庫案一並宣判。
上述一案源自去年3月國內多位作傢與百度之間的糾紛,隨著談判破裂雙方終於選擇法庭相見。而“韓寒狀告百度”,也是這一系列糾紛中首個開庭審理的案件。
代表韓寒的作傢維權聯盟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1.要求百度停止侵權行為,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再次發生;2.關閉百度文庫;3.連續7天在百度網站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4.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75.4萬元;5.賠償原告合理支出1.2萬餘元。
對此,韓寒此前在博客中表示,去年委托作傢維權聯盟處理相關版權事宜後,並未繼續插手此事,而上述訴訟請求也是通過新聞報道得知。而韓寒之所以通過博客發佈聲明,是因為他與作傢維權聯盟,在訴求方面有一定的差距。
“建議作傢維權聯盟與百度能夠和解雙贏,探討出更好的解決方法。我個人並不贊同維權聯盟律師所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訴求”,韓寒當時表示。
針對此事,百度在發來的回應中表示,百度文庫已建立起一套反盜版機制。一方面不斷加強投訴管理,接受來自版權方和網民的投訴監督;另一方面加強技術創新,自主研發反盜版“DNA比對識別”系統,以從源頭上阻止侵權作品流入網絡。
有法律人士指出,,版權方與互聯網平臺之間的紛爭能否妥善解決,依靠的是雙方共商合作共贏之道,雙方應聯手尋找更加可持續發展的版權保護共贏之路。
Orignal From: 韓寒百度案:獲賠8萬 關文庫主張被駁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