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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腦究竟是如何聽懂音樂的?

我隻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才聽音樂,我最喜歡聽現場音樂會,做飯或者洗盤子的時候也會放點兒音樂,趕上有客人在我也會;每當我跑步或是騎車上下班行駛在紐約曼哈頓西區公路上,又或者我偶爾獨自開著租來的車去往某地時,我會聽音樂;在寫作或者錄音的時候,也會聽,我要聽一聽我都做瞭些什麼。然而,僅此而已。

從某種程度上講,我覺得餐廳或者酒吧裡的音樂是一種噪音。也許因為我是幹這一行的,我總覺得我要麼就專心致志地聽音樂,要麼幹脆置若罔聞。通常情況下,我都不聽音樂,就算大街上播放講話頭樂隊的歌,我都會充耳不聞。很遺憾,在我看來,大部分音樂隻不過是一連串惱人的聲波,隻能平添噪音罷瞭。

漸漸地,音樂載體變得越來越虛無縹緲,不再是唱片、盒帶、光盤等實物,存在時間變得越來越短,或許,我們會再次重視現場演奏的價值。多年來我一直在收藏唱片和光盤,現在卻慢慢不再這麼做瞭,我現在已經很少聽光盤,幾乎習慣瞭用電腦或手機聽MP3。在我看來,音樂逐漸失去瞭它的物質形態,我認為那種物質形態才更貼近音樂的本質。技術帶給我們的是一種周而復始的大循環。我每周至少要聽一場音樂會,有時候和朋友一起,有時候孑身一人。那裡會有其他人,通常也會有啤酒。經過瞭一百多年的技術革新,音樂數字化反而強化瞭音樂的社會功用。我們不僅仍然選擇自己喜歡的音樂錄音贈送朋友,而且比以前更註重一場音樂會的社會價值瞭。在某種程度上,音樂技術似乎已經踏上瞭貶低自身價值直至自我毀滅的不歸路,也隻有自我毀滅,它才得以徹底勝利。技術的確方便又實用,但是它終究會降低自身的價值而增加利用它的主體的價值,而這些主體是它永遠不能擁有,也不可能復制出來的。

技術改變瞭我們聽音樂的感覺,也改變瞭我們作曲以及欣賞音樂的方式。整個世界都淹沒在音樂的海洋裡,而大多數所謂的音樂充其量隻是錄下來的聲音而已。過去,我們要付費聽音樂或是自己進行創作,聽音樂或者鑒賞音樂都是非常難得的;而現在,我們隨時隨地都能夠聽音樂,寧靜反倒成瞭天價的珍饈美味。

我們欣賞音樂(指我們發現一系列聲音能引起情感波動的能力)是否與神經科學有關呢?從進化的觀點來看,欣賞音樂是否有益?音樂是否有什麼實際用途,或者說,音樂是否僅僅是我們進化過程中產生的更有利改變的附屬品?古生物學者史蒂芬·傑·古爾德和生物學傢理查德·路翁廷在1979年發表瞭一篇論文稱,我們的某些技術或能力可能與拱肩(指建築學上建築物拱背線左右曲線與包含的直角之間的裝飾空間)一樣,隻是為輔助其周圍更具實際用途的部分而存在的。

杜克大學的戴爾·博維斯教授和他的同事大衛·施瓦茨、凱瑟琳·霍伊一起研究瞭這個問題,並認為他們或許已參透其中的奧妙。他們發現最讓我們感興趣的聲波頻率范圍(見註1)和我們自己能發出的聲波頻率范圍是一致的,我們的耳朵和大腦不斷進化,到現在隻能夠聽出這個范圍以內的細微差異,在這個范圍之外的聲音我們能聽到的很少,甚至一點兒也聽不到,因此,我們聽不見蝙蝠能聽到的超聲波音,也聽不見鯨魚發出的次聲波音。盡管有些獨具特色的嗓音和樂器聲的聲波已超出瞭我們能聽到的聲波頻率范圍,但這些諧波所產生的聲音的音波卻仍在這個范圍之內,所以我們能聽到絕大部分音樂。有些聲音和我們自己所發出的聲波頻率一致,我們的大腦中有一個較大且較發達的組織能分析出這些聲音,就像大腦中另外一個高度發達的組織是一樣,後者專門對面部進行視覺分析。

博維斯帶領的研究小組還提出瞭一個假說:周期性聲音(按一定規律重復的聲音)是由生物發出的,因而更能引起我們的興趣。一種反反復復出現的聲音可能預示著某種危險,需要我們警惕,也可能會把我們引向夥伴、食物或水源。我們發現,這些令我們感興趣的聲音的各種參數和音波范圍竟和我們稱之為音樂的聲音相似。因此,博維斯推測,同屬於處理各種聲頻信號的組織,人類的語言應該也能影響其聽覺系統的進化。因此,我們發聲與感知聲音中細微差異的能力是協同進化的。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有一項研究,神經病學傢伊斯特萬·莫爾納·紮克斯和凱蒂·奧弗裡對人和猴子的腦部進行掃描,觀察他們在註意到同類做出某些動作或產生某些情緒波動時,其體內有哪些神經細胞開始活躍。根據觀察結果他們斷定,觀察主體與觀察客體所對應的那部分神經細胞反映主體所看到的影像。舉個例子,如果你正在觀察一名運動員,運動員哪一塊肌肉在運動,那麼你身上與之對應肌肉的神經細胞也開始活躍,然而我們的肌肉並沒有動,所以觀察別人運動並不會讓我們得到實質性的鍛煉,也就不會有益我們的健康,但是我們的神經細胞所做出的反應的確像是我們正和運動員做同樣的運動。這種鏡像效應同樣適用於情感信號:在看到別人皺眉或微笑時,我們與之對應的面肌神經細胞也隨之活躍,但是,與此同時,同這些情感相關的感情神經細胞也開始活躍 ,這也是重點所在:視覺和聽覺信息能觸發神經細胞的移情反應。道理雖然老套,但事實的確如此:你的笑會愉悅其他人。我們能夠感知別人的感應,可能並不強烈,也並不精準,但是移情作用似乎可以應用於神經病學研究。有人提出,這種共享現象(神經系統科學傢這樣命名)對任何形式的交流都是極為重要的。交流中,正是這種共享現象幫助我們瞭解對方理解瞭什麼或在談論什麼。假如沒有這種感同身受,我們怕是根本無法進行交流的。

這似乎再簡單不過瞭,簡直有點兒小兒科:我們當然能夠感應到別人的感受,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這樣的。若非如此,我們看電影的時候怎麼會哭?聽到情歌時又怎麼會笑呢?人和人的感覺是可以相互傳遞,相互感染的。我們是群居動物,這一點毋庸置疑,也正因為我們能夠反映他人的行為、情感,我們才得以稱之為人類。我們都認為自己獨立的個體,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並非如此,因為我們所特有的細胞都參與瞭移情活動(將自己的情緒傳遞給他人的活動)。這種鏡像效應不隻是情感上的,也具有社會性和物理性。別人受傷時,我們也會“感覺”到他們所承受的痛苦,不過,我們不會疼痛到崩潰;歌手甩頭以求完全釋放時,我們也會有那種感受,因為當他的身體做出那個動作時,我們就會在內心裡想象著他的感受。

另一方面,我們也將抽象的聲音人性化瞭。我們能從一個人的腳步聲判斷出他的心情。難過、開心以及生氣等簡單的情感都很容易猜測。或許腳步聲是最簡單的例子,但是它卻道明瞭一點,那就是我們會根據各種各樣的聲音判斷這聲音分別代表瞭什麼樣的情緒、什麼樣的心情或有什麼樣的感觸。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相關研究組提出:我們對音樂的鑒賞與感知深深依賴於鏡像神經元(見註2)。當你看到、甚至隻是聽別人演奏樂器的時候,你身上與演奏這種樂器相關的神經細胞就隨之活躍瞭。聽鋼琴演奏時,我們“感覺”自己的手和胳膊也在動,正如空氣吉他手(見註3)告訴你的那樣,你聽或者看一場精彩的個人獨奏的同時,你自己也在“演奏”。那麼你還有沒有必要為瞭模仿鋼琴演奏者而要瞭解如何演奏鋼琴呢?福羅裡達州大西洋大學的愛德華·威爾士·拉奇讓懂音樂和不懂音樂的人聽肖邦的鋼琴曲,同時對他們的腦部進行掃描。或許你已經猜到瞭,接受測試的音樂傢的鏡像神經元活躍起來瞭,但是有點兒出人意料的是,這種現象也同樣出現在非音樂傢的大腦裡。所以,彈奏空氣吉他並不是那麼的不可思議。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研究小組主張,我們所有的交流方式(包括聽覺的、音樂的、語言的、視覺的)從根本上講,都包含肌動活動(肌肉組織參加並運動)。通過研究或者憑直覺進一步探索這些肌動活動,我們發現肌動活動與人們的潛在情感有密切關系。我們的身體狀況和情緒狀態是不可分割的——隻要察覺到其中一方面的變化,就能推測出另一方面的變化。

人們隨著音樂跳舞,神經病學的鏡像原理或許能解釋為什麼不同節奏的音樂能使我們跳出不同的舞步。與其他藝術形式不同,音樂能觸發大量的神經元,一聽到音樂,大腦中多種功能區(包括肌肉的、聽覺的、視覺的和語言的)都開始活躍起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雖然完全喪失瞭語言能力卻依然能夠理解他所聽到的音樂。神經學傢奧立佛·沙克斯在書中提到一個腦部受損的人,這個人發現自己能將瑣碎的日常生活唱出來,也隻有這樣他才能記起如何完成一些簡單的動作,比如穿衣服。所謂音樂療法就是一系列基於這一發現的治療技術。

鏡像神經元還有預測功能。每當看到一個動作、一個姿勢、一個手勢或者一個表情,基於以往的經驗,我們就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阿斯伯格綜合癥(見註4)患者可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樣憑直覺輕松理解這些動作的意義,我敢肯定別人和我一樣受到過這樣的指責,我們被指責沒有註意到對方的想法是很明顯的線索或信號,但是大多數人都至少領悟瞭這些想法中的一大部分。我們對敘述故事有著與生俱來的熱愛,或許這種熱愛就有一定的預測功能和神經學基礎,所以我們能預料到故事的發展趨勢。與此相似,當我們傾聽一段旋律時,我們能夠感覺到旋律中感情的起伏、旋律的重復及其音樂結構,根據經驗,我們便對旋律的走向做出瞭某些預期,而事實將會證實這些預期的確與作曲傢的想法或演奏傢的演奏一致,或者相差無幾。認知科學傢丹尼爾·列維京指出,太多諸如此類的經歷(我們的預期總能得到證實)已讓我們厭倦,以致於我們開始出現排斥情緒。隻有極少的音樂形式還能提起我們的興趣,還能引起我們對音樂劇的關註,而這些音樂對於故事的敘述至關重要。

音樂對我們有如此多的作用,我們怎麼能再像許多人一樣說“喔,我喜歡所有的音樂”呢?對此你可能心存疑竇,可是有些音樂形式完全不同,你不可能全都喜歡的,起碼你不可能始終全部喜歡。

196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瞭一項決議,規定瞭一項很少有人提及的人權,即享受安寧的權利。我想他們這麼做是考慮到瞭某些情況,比如,你的住所附近開設瞭一傢噪音很大的工廠或是一個射擊場,再比如,你們樓下開瞭一間迪廳,等等。但這項權力並不表示你可以要求餐廳關掉正在播放的經典搖滾音樂,也不意味著你乘火車時有權要求鄰座沖著手機大喊大叫的傢夥閉嘴。雖然我們天生害怕死寂,但是我們應該有權讓耳朵偶爾休息一下,體驗片刻的安寧,所以,這項決議仍然不失為一個很好的主意。就人權而言,安靜下來沉思片刻,整理一下思緒是相當不錯的。

約翰·凱奇寫瞭一本書——《安靜》。書名有點兒諷刺意味,因為他在書中所作的大肆議論及作品結構的混亂已讓他臭名昭著。他曾一度宣稱安靜根本不存在。有一次,為瞭體驗真正的安靜,他進入瞭一間消音室,消音室與一切外界聲音隔絕,墻壁是專門設計的,能抑制聲音的反射。可以說,消音室就是一個聽覺上的死亡空間。過瞭一陣子,他聽見瞭“怦怦”聲和“嘶嘶”聲,得知這是他自己的心跳聲和血液在動脈和靜脈中穿流而過的聲音。這些聲音比他想象的要大一些,不過還好。又過瞭一會兒,他又聽見瞭另一種聲音,一種高音的“嗚嗚”聲,得知這是他的神經系統發出的聲音。於是,他認為對於人類來說,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安靜。而這件趣事也讓他做出瞭一項決定,他決定不再將雜音拒之門外,也不再將音樂劃在毫無韻律可言的噪音之外,而是接受這種種聲音,用他的話來說:“聲音就是聲音,不是人們用來建構各種理論或者發泄情緒的工具。”這樣一來,至少從理論上講,所有的聲音都成瞭音樂。

可如果說音樂本就存在於各種物體、各種地方,那麼為什麼不讓音樂自行演奏呢? 如此說來,作曲傢或許再也沒有存在的必要瞭,就讓萬物自由發揮吧。音樂傢伯尼·克勞斯剛剛出版瞭一本關於“生物交響曲”的書,描述瞭一個音樂的世界,這些聲音全是由動物、昆蟲發出的,這是一個無人之境。自我組織系統創作的音樂是指,任何人任何事物都能創作這種音樂,又能輕易從這種音樂中脫身。約翰·凱奇認為當代的作曲傢“就像能讓相機為相機本身拍照的相機制造者一樣”。這樣說有點兒詆毀那些作曲傢,至少公眾是這樣理解的。凱奇認為傳統的音樂連同樂譜都不足以表達這世上的種種聲音。萬事並非皆有可能,但是大千世界又的確無奇不有。既然如此,凱奇和其他同仁都想知道音樂是否也能自行創作。

中國制造的一件小設備將這一疑問向前推動瞭一步。念佛機是一款音樂播放器,它將一系列安慰人心的聲調隨機重組,便產生瞭無限且不重復的旋律。制造這種念佛機的程序設計員創造瞭這些,不需要作曲傢,也不需要任何演奏者。作曲傢、樂器和演奏者都是這臺機器。雖然人們很難想象有一天音樂真的能由機器創作,但這設備並不是多麼精密的儀器,用於音樂“創作”的算法也都是很基本很常用的。人們可能認為許多團體流行音樂和嘻哈音樂都是機器制作的,因為這些音樂的節律相差無幾,你隻需要從眾多已有的節奏中選取合適的,一串重組的優美旋律就成形瞭,所以這種產業化“創作”通常為人們所不齒,但是其機器制造的作用還是值得稱贊的:它重新將音樂傢推回瞭舞臺。所有的這些發展隻是讓我們兜瞭個圓圈又回到原地:我們回到瞭最初的地方,認為整個世界充滿著音樂。

我期待著音樂能從旋律、剛性結構、和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走向自由。為什麼不呢?但是我仍然聽那些遵循創作原則的音樂。聽環球音樂的確不錯,可我偶爾又渴望聽一些簡潔明瞭的歌,敘事的或表達某個主題的歌。我可以欣賞一部通俗電影或者讀一本平淡無奇的書,但是對音樂我又相當苛刻:如果一首歌屬於流行樂派,我會帶著一定的期許去聽。倘若一首流行歌曲沒有遵循流行歌曲的規則,而是追隨時下爭相效仿的流行趨勢,我會很容易厭煩。我喜歡聽好的故事,也喜歡靜靜地註視著大海——我有必要從中二選一嗎?

註1:聲波的頻率范圍(0.0001Hz~10的12次方Hz以上 ),人耳能聽到的聲音的范圍:(20~20000Hz),通常把(20000Hz~10的12次方Hz以上)的聲音稱為超聲波,把(0.0001Hz~20Hz)的聲音稱為次聲波。

註2: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s),人類有一群被稱為“鏡像神經元”的神經細胞,激勵我們的原始祖先逐步脫離猿類。它的功能正是反映他人的行為,使人們學會從簡單模仿到更復雜的模仿,由此逐漸發展瞭語言、音樂、藝術、使用工具等等。這是人類進步的最偉大之處之一。

註3:空氣吉他手(air guitarist),就是模仿其他吉他手的樣子,假裝彈起吉他來的裝酷遊戲

註4:阿斯伯格綜合癥(Asperger syndrome)又名亞斯伯格癥候群或亞氏保加癥,是一種主要以社會交往困難,局限而異常的興趣行為模式為特征的神經系統發育障礙性疾病;相較於其他泛自閉癥障礙,仍相對保有語言及認知發展。亞斯伯格癥患者經常出現肢體互動障礙和語言表達方式異常等狀況,但並不需要接受治療。

Via Smithsonianmag



Orignal From: 大腦究竟是如何聽懂音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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