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百度訴360(奇虎公司)標註惡意網址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雙方爭論焦點集中在“對搜索結果進行標註的必要性”上。法院將擇日做出終審判決。百度方面律師認為,目前欺詐、釣魚類網站隻占3.8%,而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註,是超過必要限度的違法行為。
360方面認為,3.8%的比例很小,但對中國網民的危害卻巨大。
該案件的起因是,360在其安全衛士軟件中增加“搜索保鏢”功能,使得使用該軟件的用戶在搜索網絡頁面時,包括使用百度網站搜索時,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識別釣魚網站、掛馬網頁等有惡意的鏈接,繼而警示用戶小心點擊,以免中毒或上當。
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法院判決360構成不正當競爭,判罰360賠償百度公司45萬元。
360代理律師表示,近年來釣魚網站、掛馬網頁等危險網站通過搜索引擎泛濫傳播,嚴重危害到網友的上網安全。在這種情況下,360作為互聯網安全公司,在第一時間內對用戶發出預警信息是職責所在。
百度方面則認為,對搜索結果進行標註並無必要,並提供瞭一組數據:用戶通過搜索引擎訪問的網址中,隻有3.8%的網站有可能構成欺詐,而這3.8%當中,直接在搜索結果中顯示號碼的情況更是少之又少。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註,濫用瞭安全軟件所謂的“最小特權”。
360代理律師表示,百度曾宣稱每天有4.1億的用戶使用百度搜索引擎,假設4.1億用戶每人通過百度搜索訪問一個網站,按3.8%的比例計算,碰到的釣魚、欺詐網站數量就高達1500萬次。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等部門聯合發佈數據顯示,從2011年6月到2012年6月間,全國超過6000萬網民因網絡詐騙損失300多億元。
Orignal From: 百度:欺詐網站占3.8% 360標註超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