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某公司員工張某,利用該公司在管理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漏洞,在網上購買他人指紋膜,偽造相關材料,取走3名同事的公積金13.7萬餘元。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近日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同時向該公司退賠騙取的公積金13.7萬元。
據查明,2012年9月,張某在向公司申領公積金時發現,不需要親自辦理,隻需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或居間合同復印件、申請人的銀行卡,且員工提走公積金後,公司也不向員工核實。隨後,張某利用公積金管理的這些漏洞便開始策劃將同事李某、王某、陳某3人的公積金取出來。張某認為,這三人長期在外地辦公,取走他們的錢不易被發現。為瞭避免自己的筆跡被認出,張某在某高校內張貼啟示,專門招聘寫字好的人,為其代寫領取公積金的申請書。由於申請書需要摁指紋,張某便在網上購買瞭指紋膜,用他人的指紋摁上去。
隨後,張某又從網上下載瞭一些房產證和居間合同,通過圖像PS,將姓名、日期、相關內容更改後進行復印,並通過互聯網得到瞭同事李某、王某、陳某等3人的身份證信息,經過圖像PS,制作出3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之後,用獲得的身份證號碼及復印件等資料,辦理瞭該3人的銀行卡。最後,張某利用快件方式,將相關材料寄給瞭公司。不久後,他申請的公積金就打在瞭他為該3人辦理的銀行卡上。2012年10月到2013年7月間,張某分別騙取李某4.2萬元、王某4.8萬元、陳某4.7萬元,合計13.7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公司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瞭公司的財權權利,構成詐騙罪。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部分賬款,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Orignal From: 男子網購指紋膜,騙領公積金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