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裡最常被熒光筆劃起來的句子莫過於:“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然而與其說是陳述“事實”,這句話更接近我們去廟裡拜拜時低頭呢喃的“許願”:我們希望人人生而平等。
許願暗示這件事是不存在的:有人從嬰兒車就開奔馳,有人IQ180,三歲就用毛筆算微積分還寫瘦金體。遇到這些人,我們唯一能做的隻有想方設法替來世積德。今天要討論的不平等,比上面這些更令人感到不平衡:為什麼總有人能一直中獎!
每間公司總有幾位這樣的人,每次年會抽獎都靦腆地上臺領獎,說是被財神附身也不為過。我曾經買咖啡中瞭買1送1,拿到送的打開,又是買1送1,晚上興奮得睡不著覺(當然,也可能是攝取過多咖啡因)。這是唯一能稱之為連續中獎的經驗。
連續中獎是件不公平的事,永遠發生在“別人”身上
假設公司有200人,年會抽獎中頭獎的機率是1/200=0.5%,連續2年中頭獎的機率是0.5%×0.5%=百萬分之二十五,夠低吧。
但事實上這是特定某人(你)連續2年中頭獎的機率。任何1個人連續2年中頭獎的機率是200×0.5%×0.5%=0.5%,跟你抽中1次頭獎的機率相等。
放寬一點,3年內有一個人中獎2次的機率呢:1-3年3位不同中獎者的機率=1-200×199×198/(200×200×200)=1.5%
跟你3年內中1次頭獎的機率差不多。換句話說,要是你覺得“3年內給我一次頭獎也不為過吧”,那麼在臺下咬手帕看別人3年內中瞭2次頭獎,也是很合理的。
整場年會都給你抽就好瞭
比起連年中獎,更令人發指的是在同次年會上連續中獎的傢夥,他當自己是五月天領金曲獎嗎?回到剛剛200人的公司例子裡,假設有10項獎品,員工可重復得獎。如此,任何1人抽中2個獎以上的機率是:1-(10個獎由10個不同的人獲得的機率)=1-200×…×191/(200×…×200)=20.4%
高達1/5的機率,會有位同事跟你說“領獎領得我…腳有點酸”。這並非生而不平等,是每個人都有機會,這次剛好不是你罷瞭。
不隨機的隨機
這種“看起來不大可能,但其實真的如此”的現象生活中俯拾即是,好比隨機播放歌曲,如果不把聽過的歌從播放清單中移除,10首歌的播放列表,想一次隨機順序聽完10首,隻有10!/1010=0.036%,比不可能的任務的機率低,也比湯姆·克魯斯不離婚的機率低。直接從播放清單移除聽過的歌曲可以解決問題,但缺點是1首歌最少得經過10首才能聽到第2次。
據說蘋果的隨機播放程序是將不同歌手、不同曲風交錯播放,讓使用者感覺到每一首歌之間毫無關聯,相當的“隨機”。喬佈斯曾說過:“我們減少隨機性,藉此讓人們感受到多一點的隨機(We’re making it less random to make it feel more random)。”
這也是人們該用熒光筆劃下的好句子。
Orignal From: 為啥有人能一直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