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美國聯邦法院規定,生命不可出售。美國東西海岸的激進派與中部地區宗教保守派之間結成瞭看似不太可能的聯盟,至少,他們都為這個判決喝彩。美國地區初級法院法官羅伯特·斯威特(Robert Sweet)對美國專利商標局威脅要將生物技術產業徹底改變的行為表示反對。大約30年前,第一例基因專利獲得批準。之後美國聯邦專利局批準瞭成千上萬個人類基因專利,總計可達基因組的近20%。多少年來,支撐基因專利的理由歸根結底是這樣一個觀念:既然科學傢辛苦工作分離出瞭特定的基因,那麼使用這些基因信息獲得的利益,也應該有科學傢的一份。
呈遞到斯威特法官的這個案例中,鹽湖城的生物公司巨數遺傳公司(Myriad Genetics Inc.)申請為本公司的兩個基因專利辯護,這兩個基因作為提高乳腺癌風險的信號而出名。巨數遺傳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專利,銷售可以診斷BRCA1和BRCA2兩個基因中的突變的檢測方法,這種突變表明被試很可能患乳腺癌。病人做一個這樣的檢測要花費3000多美金。檢測的陽性結果迫使許多婦女做出生命中最痛苦的決策之一,即,她們是否應該趁癌癥發病前先手術切掉乳房,以避免患癌的風險?
斯威特發現,DNA因為基本功能是編碼遺傳信息,而與其他的生物化學物質並不相同。用法官的話來說,鑒別出人類DNA片段中編碼瞭什麼信息類似於發現瞭“自然定律”,特別是那些“規定瞭人體結構的片段”。萬有引力的所有權從來都不是牛頓的。曼哈頓計劃也從未因愛因斯坦的質能公式E=mc2而付給他專利使用費。根據法官的邏輯,僅僅發現瞭乳腺癌基因的功能並不意味,隻有發現者本人才有權利使用這些信息。這些信息仍然是自然之作。巨數遺傳公司失去瞭版權這件事,迫使無數生物技術公司的CEO憂鬱地與他們的律師們會面,他們擔心法庭的決斷會使競爭對手有機會利用他們自己辛苦得來研究結果牟利。與此同時,公民自由團體和開放科學擁護者卻為眼前的結果一同慶祝,他們認為這一結果終結瞭商業對知識的封鎖。在他們看來,知識屬全人類共同所有。
自打生物技術產業出現,關於基因專利的論戰就開始瞭。1972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微生物學傢赫伯特·伯耶(Herbert Boyer)、斯坦福大學的研究員史坦利·科恩(Stanley Cohen)在火奴魯魯參加學術會議時在一傢現成食品店裡遇到瞭對方。他們一邊吃著熏牛肉三明治,一邊就構思出瞭一個開創瞭現代生物技術產業的實驗。回到加利福尼亞後,這兩個人成功地將青蛙的DNA插入到細菌中,這些細菌開始自我復制,同時也復制瞭插入其中的青蛙基因。這種技術被稱為重組DNA,不過記者往往更喜歡稱之為“基因剪接”。
1976年,在風險投資傢羅伯特·斯萬森(Robert Swanson)的支持下,伯耶利用這一科學發現與羅伯特·斯萬森共同創立瞭基因泰克公司。當時,學術界幾乎沒有生物學傢敢投身商界。基因泰克公司的巨大成功改變瞭這一狀況。公司成立初期,基因泰克生產瞭在微生物體內合成的第一個人類蛋白質,克隆瞭人類胰島素,開發出瞭合成人類生長激素。1980年,基因泰克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上市不到一小時,其股價從每股35美元飆升至每股88美元。股票交易為公司籌集瞭3500萬美元資金,同時也讓伯耶發瞭大財。
基因泰克公司上市同年,美國專利局授予斯坦福和加利福尼亞大學舊金山分校第一個重組基因專利。科恩-伯耶專利成為瞭20世紀最著名、最賺錢的幾項知識產權之一。接下來的25年間,由於重組DNA技術成為瞭現代生物技術產業的基石,這項發明同樣給這兩所大學共計帶來瞭2.55億美元的專利使用費收益。同時,這項專利本身變成瞭學術研究機構的黃金標準。
美國專利局對重組基因授予的科恩-伯耶專利,成為瞭20世紀最著名、最賺錢的幾項知識產權之一。圖片來源:ehospice.com
1980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對戴蒙得告查克拉巴蒂(Diamond v Chakrabarty)一案的裁決,為科恩-伯耶專利的出現鋪平瞭道路。這個以5:4的投票結果判定,經遺傳工程改造、可吞噬原油的細菌是具有人類獨創性的產品,因此,盡管它是一種生物,仍舊可以取得專利。用裁決中最著名的一句話來說就是,“陽光之下的一切皆出自人類之手”。科恩-伯耶專利批準兩周之後,拜杜法案(Bayh-Dole Act)開始生效。這是以參議院中來自兩黨的聯合提名人命名的法案,允許大學、小型企業和非盈利組織保留其對政府支持下的發明的各項權利。在那之前,發明的各項權利歸政府所有。這項法律讓大學在財政方面大大受益。但是,批評傢一直都爭論說,大學的核心任務是促進知識發展,而盈利動機與之有沖突,這項法律使研究方向受到瞭商業的幹擾。
隨著時間流逝,生物技術的商業模式開始取決於知識產權的保護。科學發現產生專利,專利產生產品,產品產生利潤。生物技術產品的幾乎全部開發成本都源自研發階段。為瞭收回這項投資成本,生物技術公司必須時刻警惕,防止競爭對手竊取瞭自己辛苦得來的知識,以及把這些知識變成產品。這些公司生產的藥丸和種子不像黃金或者原油,這些商品本身並不值多少錢。它們更像是一種載體,激發創造力的知識被真正轉化成瞭微實體,而它們則負責傳輸。這些產品能讓某些人腰纏萬貫。
不過,也正如谷歌一樣,生物技術產業中每誕生一個基因泰克這樣的公司,就會激勵成百上千的創業公司進入市場和倒閉歇業,這一點毫不誇張。單是在舊金山灣地區,就有900多傢生物技術公司,其中隻有很少一部分是真的在賣病人用的藥。如果免費的壽司、穿梭巴士和大量資金就能堆砌出效果驚人的藥物,恐怕現在癌癥早就已經變得像小兒麻痹癥一樣小菜一碟瞭。
描述疾病病因和發病機制的基礎科學規模日益擴大,近年來,人們越來越多的要求一個更好的解釋:這麼多新知識為什麼隻產生瞭這麼一點治療方法。最常見的一種回應就是,生物學作為一門學科是很深奧的,雖然這是事實,但也不應該被過分強調。但是生物朋克則主張,科學傢是在特定的體制下對此學科進行研究,如果要問責,這個體制難辭其咎。生物技術產業的孤註一擲的彩票式商業模式,唯一的追求就是下一種驚人巨藥,這種商業模式受到瞭諸多審查。從歷史角度看,下一個大產品的出現還得回溯到知識產權的保護上,評論傢說,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瞭生物技術產業的核心活動瞭。
本文摘錄自《想當廚子的生物學傢是個好黑客》,文字部分略有刪改。
Orignal From: 生命是專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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