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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拐23年 看衛星地圖找到傢

10歲起,他開始有瞭尋找親生父母的念頭。每天睡覺前,他都會在腦海裡回憶一遍老傢的樣子,強迫自己記住那一切:傢門前有一條小河,有兩座成直角的橋,一條公路……傢裡讓他和一個領養的“妹妹”結婚,但他拒絕瞭。因為他曾立下誓言:“這輩子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我不會結婚成傢。”

5月9日下午,28歲的福建青年羅剛出現在鄰水縣城。憑著兒時對傢鄉一座特殊的橋的記憶,同時在寶貝回傢網站的幫助下,23年前被拐賣的他終於回到故鄉,回到親生父母的懷抱。羅剛稱,自己曾立下誓言: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今生就不結婚。

每天回憶一遍傢鄉

1985年冬,羅剛(被拐賣前名叫黃軍)出生在鄰水縣城北鎮姚傢壩村12組,爸爸叫黃清庸,媽媽叫代建芳。1990年11月25日(農歷十月初九),5歲的黃軍在上幼兒園途中,被人拐賣到福建三明市的一個小山村。

在福建新傢,黃軍有瞭個新名字:羅剛。“記憶中的傢,門前有一條小河,有兩座成直角的橋,一條公路。被帶走的那天,我穿著一件紅色的毛衣,毛衣上繡著一隻白天鵝,是媽媽為我織的。我一直留著這件毛衣,等到有一天拿著這件毛衣和爸媽相認。可是在13歲那年,傢裡房子垮塌,毛衣再也找不到瞭,我惟一的帶有父母印記的東西不見瞭,為此傷心瞭好幾年。奶奶告訴我,我可能是四川、重慶一帶的人。”

說起過去,羅剛顯得很憂傷,他停頓瞭一會繼續說道,“10歲起,我開始有瞭尋找親生父母的念頭。從那時起,每天睡覺前,我都會在腦海裡回憶一遍老傢的樣子,強迫自己記住那一切。因為,那也許是我惟一能找到雙親,找到傢的一點東西。”

拒絕和“妹妹”結婚

1993年,羅剛到福建新傢兩年後,養父因病去世,爺爺奶奶成瞭他的直接撫養人。目前在三明一傢大型國企上班的羅剛,因為早年的誓言,沒有結婚,也沒有談女朋友。

“養父去世那年冬天,傢裡又領回一個小女孩。爺爺奶奶讓我叫她妹妹,我們一起長大後,才知道爺爺奶奶的良苦用心:為瞭傢族興旺,讓我們結為夫妻。”

“我當兵回來那年,爺爺奶奶很正式地提出這個事兒。”羅剛說,“我拒絕瞭,我說已立下誓言,這輩子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我不會結婚成傢。”在隨後等待分配的日子裡,羅剛做起瞭妹妹的工作。“我勸妹妹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妹妹非常理解我,如今她有瞭自己幸福的小傢,小寶寶早已出生瞭。”

記憶中兩座特殊的橋

憑著對傢鄉的記憶,2012年春天,羅剛畫瞭一張傢鄉的地形圖,在網上發帖尋求幫助。2012年10月26日,經河南周口市丁超警官介紹,羅剛在“寶貝回傢”網註冊。隨後志願者們建瞭個QQ群,專門研究羅剛的情況。

2013年4月25日,有網友發來鄰水縣城北鎮平橋村的圖片。羅剛眼前一亮,覺得很像自己的傢,於是通過衛星地圖,搜索鄰水縣城北鎮平橋村。“仔細比對仍然不是,失望之餘我繼續看地圖,發現瞭記憶中那一座成直角的橋。啊,是這裡,就是這裡,這裡就是我的傢!”

就這樣,羅剛聯系上鄰水縣城北鎮姚傢壩村12組的黃清庸、代建芳夫婦。通過視頻聊天,他們彼此覺得,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親人。為瞭穩妥起見,5月6日,羅剛前往重慶和黃清庸做瞭親子鑒定。5月8日,DNA鑒定結論,黃清庸與羅剛系父子。失散23年的一傢人,就這樣得以團聚。

和親生父母見面,羅剛吃到媽媽給他煮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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