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我iPad?女士,那就別怪我曝照瞭

昨天,蘇州昆山網友的一則“網絡尋賊”微博吸引瞭大量網友關註,並被轉發兩萬餘次。博主自稱一月前iPad被盜,通過網絡硬盤,找到瞭“小偷”用丟失的iPad拍攝的照片,並將照片發佈上網。這一舉措引來瞭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認為博主的做法侵犯瞭別人的隱私,也有網友覺得“小偷”是罪有應得。昨天記者從昆山警方獲悉,接到失主報警後,他們已介入調查。

失主網上發佈女子自拍照,稱她是小偷

這條微博是2月23日下午4點52分發佈的,網友“@三毛travel”在微博中寫道:“致偷走我iPad的女士,請原諒我用這種方式來尋找你。機器你也玩瞭有一個月瞭,過把癮該還給我瞭。我從iCloud裡精選瞭幾張你比較得體的自拍照。曾經我以為我是福爾摩斯能從700張照片中找出你的下落,奈何不知用美顏相機的你實在讓人沒有看照片的欲望,就這樣吧。”文字下方該附上瞭8張“小偷”的自拍照以及歸還的地址。

許多網友對博主使用iCloud(網絡雲盤)找到照片感到十分疑惑。原來,現在的電子產品可與虛擬的網絡硬盤相連接,實現資源共享,即便被盜,隻要電子產品被再度開啟使用,那麼失主便可以通過網絡硬盤找到相關信息,尋回機器。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上瞭網友“@三毛travel”,不過他委拒瞭采訪,稱不想將事情擴大化。

這樣做合不合適?網友看法不同

對於博主的這一做法,網友們議論紛紛,截至發稿時,轉發量已超兩萬,評論7000多條。

有網友認為,這是侵犯別人的肖像權:“這樣曝光是不是太暴力瞭?適當打個碼不行嗎?給人留點機會吧。”

也有網友為博主鳴不平:“不作死就不會死,偷東西就該這樣。”網友“@蠟筆的LIFE”表示:“絕對支持博主,這小偷又不是偷一百兩百的。”

網友“@趙時峰”則提出質疑:“或許這個女孩是從小偷手裡買來的二手貨。”

面對網友的質疑,“@三毛travel”一口咬定,是照片中的女子偷走瞭iPad,並在2月23日下午5點20分,再次發微博稱,自己是昆山一傢咖啡店的員工,照片中的女子1月23號來店裡,點瞭杯咖啡,見到桌子上的iPad就玩瞭一會,而她離開時隻剩iPad的套子。他當時追出去找瞭,不過沒有找到,所以能夠確定是照片中的女子。

律師說法:私發他人照片涉嫌違法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從昆山警方獲悉,失主已在幾日前報警,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在全力尋找微博照片中的女子。

對此,記者咨詢瞭江蘇尚韜律師事務所律師吉樑,他告訴記者,照片中女子並未經正常司法途徑認定為小偷。無論是在現實中還是虛擬的網絡上,在沒有認定的情況下,隨意定性為“小偷”,已經涉嫌誹謗。做法雖然是為瞭維權,而未經同意私自公開他人照片,也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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